街坊注意!南海2019年度居民医保今起申报

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今起开始年度申报,南海区户籍居民、大学生及中职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参加该年度保险的,需在今年11月16日前申报。

记者昨日从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今起开始年度申报,南海区户籍居民、大学生及中职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参加该年度保险的,需在今年11月16日前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在缴费银行账户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符合条件人员今起申报

根据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事项通知,南海区户籍居民、大学生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3类对象今日起可申请参保。

其中,南海区户籍居民参保对象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一档、二档)或未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本区户籍居民。申请参保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

大学生及中职生的参保对象为南海区范围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该类参保对象参保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

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需到父或母参保(或户籍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其对象为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的,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的子女。

11月16日前完成申报

以上3类对象需在2018年11月16日前(含16日)完成年度申报。已登记家庭户缴费银行账户的,请于11月30日前存足金额。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醒参保对象,缴费银行账户须确保在扣费时间内存足金额以备扣缴,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2019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较2018年略有提升,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83元。而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在11月16日前,到户籍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及时申报。

另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也可中途申请参保:新生儿、中途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或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区户籍人员、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退役士兵。以上6类人员应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南海区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事项

申报时限:2018年11月16日止

扣费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

■户籍居民

年度申报:每人每年550元。

中途申报: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保险费,每人每年550元。

■大学生及中职生

新生:2018年新入学的学生,每人801.5元。

非新生: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每人每年550元。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年度申报: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与本区户籍居民

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符合参保条件但不符合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33元。

中途申报:3周岁及以上中途转入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随迁子女属于新生儿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33元。

办理地址

■户籍居民

户籍所在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大学生及中职生

以学校为单位,到学校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父或母参保(或户籍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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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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