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津贴最高3万/月!南海人才培养资助申报指引出炉
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报指引来啦!
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报指引来啦!
创办企业配套最高奖励500万元,科研创新奖励最高可申报200万元奖励,生活津贴最高每月3万元……一系列人才优惠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您,资料记得准备起来了!
本次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报分为个人项目(共10项)和单位项目(共4项)两类。申报流程如下↓
个人申报项目简介、条件、方法及要求
一、创办企业配套奖励
(一)项目简介。
对在我区创办符合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科技企业的一类和二类人才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一类人才奖励500万元,二类人才奖励200万元。配套奖励金分三笔发放:申请者创办的企业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之后,发放第一笔(配套奖励金的40%);企业年纳税额达到配套奖励额度的50%后,发放第二笔(配套奖励金的30%);企业年纳税额达到配套奖励额度的100%后,发放第三笔(配套奖励余下的30%,三笔配套奖励金的发放周期最长不超过五年)。该项奖励每人只可以申领一次,每家企业只接受一名人才申领。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类和二类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区办理了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担任所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最大个人股东,且占股比例不低于30%。
(四)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talent945.com)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明)和《税务登记证》;
2.由企业出具的股权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证明)或提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3.企业年度纳税证明(申领第二、三笔奖励金时提供,首次申报不须提供)。
二、科研创新奖励
(一)项目简介。
一类和二类人才在我区企业开展科研创新,负责的课题或科研项目须在区级及以上科技部门立项,企业在项目研究中期或结题后,凭企业实际投入该类人才的课题或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证明进行申领。奖励标准按所在企业投入该类人才课题或科研项目经费的50%予以资助,其中一类人才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类人才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该项奖励只可申领一次且为一次性申领,不可重复或分期申领;每个课题或科研项目只接受一名人才申领。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类和二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talent945.com)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省、市、区级课题或科研项目立项书;
2.科研项目研究中期或结题凭证;
3.企业提供的课题或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证明;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原件。
三、生活津贴
(一)项目简介。
对一至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万元、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生活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36个月,按季度进行发放。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五类人才。其中第五类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南海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新型研发机构[2]、技术转移中心[3]、人才合作机构工作[4];
2.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或《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所列的岗位、专业或工种(不包括教育、卫生领域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内登录“南海人才卡”APP进行申报确认(注:首次申领需逐一填报相关项目,第二次申领只需重新打印申请表由本人签名、按指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至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即完成本季度的申请确认手续。用人单位变更的需另上传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人才创业风险社保补贴
(一)项目简介。
对创办初创企业不成功,在企业注销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并办理失业登记的一类至八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创业风险社保补贴。申请人按该企业已纳税总额的50%申请创业风险社保补贴,最高可申请2万元。该项补贴只可申领一次且为一次性申领,不可重复或分期申领。 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可申领一次。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创办初创企业凭证(《营业执照》的发放日期需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于2018年1月17日正式实施的三年内);
2.企业创办以来的纳税记录;
3.申请人办理失业登记的凭证;
4.在企业注销后申请人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凭证。
五、举办学术会议资助
(一)项目简介。
一类至三类人才结合南海区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针对当前国内或国际重点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在我区发起举办重要学术会议(含行业论坛、峰会,下同)的,给予培养资助经费,用于支付场租费、资料费、与会人员食宿费以及专家课酬等。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1.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资助最高15万元;
2.举办亚洲区域性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最高8万元;
3.举办全国性(含港澳台)学术会议,资助最高5万元。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三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举办重要学术会议方案及活动图片2张;
2.场租费、资料费、与会人员食宿费以及专家课酬等支出凭证。
六、参加学术会议资助
(一)项目简介。
一类至五类人才应邀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举办或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等举办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对应邀参加学术会议的一类至五类人才,其论文被主办方接收,在会议上作主题报告或宣读的,给予经费资助,用于交通费、食宿费补贴等,参加学术会议每人每年可以申请一次,且申报时间距离参加学术会议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参加学术会议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1.一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指国家级,下同)最高资助3万元;
2.二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4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万元;
3.三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2万元。
4.四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2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1万元。
5.五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1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000元。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五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参加学术会议邀请函;
2.参加学术会议有参加者的相关照片2张;
3.相关主题报告、论文,或提供学术会议相关的议程;
4.经所在单位确认的用于参加学术会议交通、食宿等方面费用的明细清单。
七、发表论文资助
(一)项目简介。
对一类至八类人才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CI(注:科学引文索引)或EI(注:工程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属单位要以区内单位署名,对与其他单位联合署名的,区内单位排名第一的按资助金额的100%资助;排名第二的按资助金额50%资助)给予发表论文资助。 同一篇论文只资助一次,且申报资助的时间距离发表论文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1.发表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
2.发表E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5000元。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申请人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CI(注:科学引文索引)或EI(注:工程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凭证。
八、学历提升学费资助
(一)项目简介。
新取得(指2018年1月1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2018〕5号 )出台之后取得的,下同)国家承认的、与行业相关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取得新学位后与所在企业(含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一类至八类企业人才。 学历提升学费资助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1.取得博士学位一次性学费资助3万元;
2.取得硕士学位一次性学费资助1万元。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证书;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年以上服务期)。
九、职称晋升资助
(一)项目简介。
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在新取得职称后与所在企业(含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企业一类至八类人才,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1.新取得正高职称一次性资助1万元;
2.新取得副高职称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年以上服务期)。
十、高技能晋升资助
(一)项目简介。
对新取得广东省人社厅颁发、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高级技师或技师证书,并与区内企业(含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技能人才,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1.新晋升为高级技师一次性资助5000元;
2.新晋升为技师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二)申报条件。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人登录“南海人才卡”APP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年以上服务期)。
[1] 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以及省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2]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我区注册和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开展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活动并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组织或机构,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3] 技术转移中心是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到我区设立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并经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
[4] 人才合作机构是指在我区注册和运营,为我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等提供专业服务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法人组织或机构。
单位申报项目简介、条件、方法及要求
一、人才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项目简介。
对已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如在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异地孵化机构创办初创企业(指成立3年内的企业,下同),可按规定申领相关补贴。一类至六类人才每年最高补贴金额分别依次为:10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七类和八类每年最高补贴2万元。如租金达不到相应的最高补贴额度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补贴。该项补贴每年发放一次,且领取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二)申报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单位登录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main.talent945.com)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创办初创企业凭证(《营业执照》的落款日期需在2018年1月1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的三年内);
2.申请人与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签订的创业孵化协议或相关收据。
二、特别引才奖励
(一)项目简介。
对区内外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猎头机构、人才服务专业协会,如成功引进一类至八类人才以及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或《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所列的岗位、专业或工种的人才,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成功引进一类人才或二类人才的,分别给予每名10万元和5万元进行特别引才奖励;
2.对一年内(指自然年)成功引进100名、50名、30名上述人才的,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引才奖励。
(二)申报对象。
与南海区人社部门签订引才协议的相关单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单位登录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main.talent945.com)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与南海区人社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2.《南海区符合特别引才奖励的人员名册》;
3.用人单位与被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引进人才身份证(扫描或拍照);
4.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账号。
三、博士进企业资助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区人才办统筹,对接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开展科研(课题)攻关、技术服务的南海区企业。每接收一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方法及要求。
申请单位登录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main.talent945.com)申请板块,填写相关栏目并进行提交。
四、新晋人才培育资助
(一)项目简介。
资助区内外的人才机构、高校、创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组织海外留学生、在读大学的南海籍学子、优秀高中生到知名企业参观考察,或开展职业理想、乡情教育、专项培训等实用性讲座或活动。由区人才办、人社、教育、经贸、科技、工商联、团区委等部门提出申请,纳入部门的年度预算。
(二)资助标准。
1.按项目活动预算金额的70%给予补贴;
2.本项目每宗申请预算开支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由区内外的人才机构、高校、创业机构或社会组织,按单位属性或业务关系分别向区人才办、人社、教育、经贸、科技、工商联、团区委等部门进行活动及预算资金的报备(需在每年财政预算周期内,一般为9月底前),并在次年开展活动的一个月前提交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进行资助申报。
下载电子申请表,单位和个人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签名、按指模、加盖公章,将确认后的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卡服务管理平台。
更多申报详情,扫下方二维码
↓↓↓
来源:南海发布 编辑:梁夏
选择举报类型
实名认证
提醒您:
应国家法律要求,使用互联网服务需完成实名验证。为保障您账号的正常使用,请尽快完成手机验证,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