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开始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珠江时报讯(记者/王方亚)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至4月30日,全市符合条件的市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均可向佛山市非遗保护中心申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结束后,非遗保护中心将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并公示入围名单。

日前,佛山市文广旅体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根据《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级非遗项目补助经费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由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补助范围为我市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范围为我市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项目补助经费的申报额度为每个项目3至5万元;基地补助经费的申报额度为每个基地2万元至3万元;传习所补助经费的申报额度为每个传习所1万元至2万元;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为每人每年3000元。

请拟申请者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非遗保护中心。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二份)和全部表格电子版。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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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0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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