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搬迁奖励最高每宗500万元

南海区出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租金差额补偿及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

珠江时报讯(记者/黎小燕 通讯员/麦旭明)近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整治办了解到,《佛山市南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租金差额补偿及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正式出台。该政策旨在规范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租金差额补偿及厂房搬迁补偿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海村改政策体系。

根据《工作指引》,村级工业园租金差额补偿及搬迁补偿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统一标准、公开公平”的原则。同时,创新补偿模式,探索合理的租金差额补偿办法以及标准厂房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搬迁补偿工作模式,并坚持宽严结合,根据厂房登记手续的完善程度,对合法厂房予以充分补偿,对未完善登记手续的厂房予以适当补助。

《工作指引》适用于南海区村级工业园范围内旧厂房升级改造导致的租金差额补偿及搬迁补偿、奖励、补助行为。补偿方式包括标准厂房(含期房)调换、货币补偿两种。补偿申请人指土地权属人以及与土地权属人直接签署租赁合同的承租方,不包括承租方再转租、分租的其他第三方。

其中,标准厂房(含期房)调换根据厂房登记手续的完善程度,可分为调换原厂房证载土地面积或建筑面积1~1.3倍、不大于0.95倍、不大于0.8倍三类,而货币补偿则按全新重置厂房价值进行评估。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最高奖励不高于10%的调换建筑面积,或不高于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补偿总额15%且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宗。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导致补偿申请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所造成的损失,可予以租金差额补偿,但只补偿给直接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的一手承租人。值得一提的是,凡是被依法强制拆除的厂房,原则上不给予补偿。

搬迁补偿及奖励标准(部分) 制图/彭珍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丁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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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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