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更大力度扶持企业创新研发

南海高企最新补贴政策出炉,推动高企从“数量”到“质量”跨越发展。

珠江时报讯(记者/彭美慈 通讯员/魏丽)5月18日,记者获悉,《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已发布,将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从“数量”到“质量”的跨越发展。

2020年新增9家市标杆高企

根据上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南海区对区内注册的企业和辅导南海企业认定为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两类对象进行扶持,持续强化高企培育,持续壮大高企群体,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降低高企创新成本,对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扶持奖励。

2020年南海区高企数量达2268家,总数连续六年排名全市第一。2020年南海区新增9家佛山市标杆高企,全区标杆高企累计达35家。2021年,南海按照《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推动高企从“数量”到“质量”的跨越发展。

南海致力推动高企树标提质,树立高企创新发展标杆。《办法》显示,南海区科技局每年开展南海区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测评,对成功评定为南海区标杆高企的,优先推荐为佛山市标杆高企,并可优先享受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提供的政策宣讲、管理培训、融资对接、业务推广等服务。

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标杆高企的,按照佛山市的相关办法进行奖补。若企业在区财政承担扶持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2年内迁出南海区,应全额退还已获得的区财政承担扶持奖励资金。

引导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南企

此外,对高企满足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或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条件的,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2019年第二次修订)》《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2020~2022年)》等办法给予扶持奖励。

与旧办法相比,新政对高企开展创新研发,做大做强研发机构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根据《办法》,满足相关规模要求的高企可通过绿色通道获批组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高企新认定为区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等办法给予扶持奖励。

按年度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效高企,给予2万元扶持奖励:近一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体现的营业收入均小于2000万元,且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申请1件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5件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分类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将更注重推动科技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引导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南海企业。南海区对成功辅导区内企业认定为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辅导认定1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同时,建立南海区科技服务业自律机制,鼓励成立南海区科技服务业联盟,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服务质量监督和行业自律等措施,提高科技服务生态整体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为南海区培育高企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王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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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1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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