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时报讯(记者/梁慧恩 通讯员/佛司宣)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南海区法律援助处与顺德区伦教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共同完成了全市首宗区与区之间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案件的受理、审批及指派工作。
6月1日上午,王某等6人到伦教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王某等人本应到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但按照今年4月实行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通知》规定,王某等人可以通过市域通办机制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到路程距离等因素,最终王某等人决定选择通过伦教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南海区法律援助处递交法律援助申请。
伦教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收取申请材料后,及时与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并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南海区法律援助处。6月7日,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对该宗移交的法援申请完成审批并指派律师进入具体办理环节。
据了解,以往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遇到跨区域的法律纠纷时,需到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才能申请法律援助。而佛山市面积较大、五区之间距离较远,跨域申请“来回跑、多次跑”的情况时有发生,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如今,佛山市及各区法律援助处已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凡由佛山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群众可选择向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打破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大大降低了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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